《驻马店市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印发

来源:驻马店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5年10月28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驻马店市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1023       

 

驻马店市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等财务信息,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深入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战略部署,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库〔2015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

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我市各级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在中央统一的改革路径指导下,科学合理设计改革框架和目标,统筹考虑改革成本效益,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2.突出重点,服务改革。紧紧围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重点工作需要,统筹考虑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编制工作,服务改革发展。

3.借鉴吸收,注重创新。充分考虑我市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有关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和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有益经验,注重制度创新,完善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逐步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

4.规范程序,及时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政府财务报告公开内容和程序,逐步实现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加政府透明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新型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增强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夯实政府财务报告核算基础,为中长期财政发展、宏观调控和政府信用评级服务。

(二)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财政部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三)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采用科学方法,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识别和管理财政风险,更好地加强政府预算、资产和绩效管理,并将政府财务状况作为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指标。

三、具体内容

(一)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1.清查核实资产负债。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清查核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代表政府管理的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企业国有资产、应收税款等资产,按规定界定产权归属、开展价值评估;分类清查核实部门负债情况。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负债统一按规定进行核算和反映。

2.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各单位应在做好部门决算工作的基础上,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内,按时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各部门应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

3.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部门财务报告应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接受审计。

4.报送并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加强部门财务分析。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加强对资产状况、债务风险、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促进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衔接。

(二)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1.清查核实财政直接管理的资产负债。各级财政部门要清查核实代表政府持有的相关国际组织和企业的出资人权益;代表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举借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其他政府债务以及或有债务。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负债统一按规定进行核算和反映。

2.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级财政部门要合并各部门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财务报表,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要合并汇总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3.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接受审计。

4.报送并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依法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相关信息可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分析政府财务状况、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以及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四、配套措施

(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结合《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和我市在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提出改进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及意见,相应健全完善我市有关制度办法,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制度。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决算报表体系,决算报告侧重于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有机衔接。

(三)优化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要求,构建覆盖政府财政管理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政府财政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内控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将对政府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列入工作计划,通过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和造就一批具备理论基础和业务素质的政府会计专业人才。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设置足够的财务会计管理岗位,按规定建立和实施内控机制,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规。

五、实施步骤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逐步推进。在政府会计规则尚未全面建立之前,按照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结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同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一)2015年工作

1.市本级继续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2.做好财政部修订总预算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工作,确保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研究推进我市政府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2016—2017年工作

1.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政府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

2.总结研究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经验,针对试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措施。

3.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4.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建立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指标体系。

(三)2018—2020年工作

1.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2.建立健全我市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3.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等。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成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改革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协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同级其他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工作督促和指导,认真组织做好政策研究、制度修订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改革进展情况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同级部门之间和本系统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要认真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组织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开展部门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做好部门财务报告编报、接受审计监督及公开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及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及工作情况。各级审计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做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监督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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