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常识--住宿篇

来源:驻马店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5年08月26日

1.如已订妥饭店住房,如有变动或取消,须于72小时前处理,原则上不论任何理由,得付第一夜房租。(欧美地区有的住房取消须于96小时前处理)

2.遇有旺季或国际会议等特殊情况时,经确认之订房,只要变更或取消,饭店即会没收全额费用。

3.住宿饭店时,请先了解逃生路径及逃生门位置。

4.进入房间后即先了解各项设施之使用,如有损毁或失灵情况,可即通知房务部修理。

5.如有贵重物品,请在饭店开设保险柜另行存放,随意留置房中十分危险,没有保障。

6.饭店为国际视听之所在,须注意服装整齐,切勿大声喧哗以扰他人安宁。

7.现有饭店许多均属自动关门系统,因此钥匙要随身携带;如二人同房,则一人外出将钥匙交还柜台保管。

8.住房期间,如有产生私人费用,如洗衣,餐饮、邮电等务必于迁出前至柜台自行结算清楚。

9.饭店均须于每天中午12点前办理退房手续,并于中午时分进住,如须延后进住。务必提前告知住房部,否则逾时不候。

10.如以一人名义订定单人房,而届时二人进住时,须补差额才有可能变更为双人房。而一般团体订房均为二人一房,有需单独住,则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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