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展信息登记流程

来源:驻马店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5年08月25日

   一、登记依据
  《河南省促进会展业发展暂行办法》。
  二、登记范围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会展。
  三、登记机关
  (一) 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冠名河南省的会展、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国际性会展,以及由党政机关主办或者由财政出资的会展的登记;
  (二) 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凡冠名“**的会展进行登记;
  (三)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会展登记。
  四、登记时间
  各办展单位在会展招展信息发布之前的30日须进行登记。
  五、登记程序
  (一)各办展单位在进行会展信息登记时,先登录河南省商务厅网站服务贸易处子站会展信息登记系统下载并填写《河南省会展信息登记表》。填好后,连同表内所列材料,分别到省商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通过登记的会展,由登记机关在《河南省会展信息登记表》上加盖会展登记专用章后复印存档,原件退回办展单位。
  (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登记的会展信息进行审核汇总(下载《河南省会展信息登记汇总表》),并于当年15日前、75日前将上半年、下半年拟办会展信息(含电子文档)上报省商务主管部门。
  (三)省商务主管部门对会展信息汇总整理后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同时抄送省直有关部门。
  六、表格下载
  1《河南省会展信息登记表》

  2《河南省会展信息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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