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驻马店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8年04月27日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驻马店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出了规划和部署。

《办法》规定了科技创新平台的5种类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市内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科研机构、高校或企业组建的研发中心,其任务是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发和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转化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重点实验室是全市科技创新体系与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是全市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指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提供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的创新型实体机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是指具备一定场地、设施、专业服务人员等基础条件和服务能力,以开展科技金融结合为核心业务的服务载体,主要分为综合平台和专业平台两类,以开展科技金融信息服务为主;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独自或与我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且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的新型研发机构。

《办法》规定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其中,驻马店市科技局统筹安排平台的规划布局,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主管部门、建设(依托)单位的分类指导;各县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协助市科技局做好平台建设和运行中的相关事项;平台建设(依托)单位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平台建设和运行所必需的资金、物资、人才和政策保障。

为确保《办法》规范化运作,《办法》还制订了申报与建设程序。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技术创新需要,发布了平台建设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支持领域和方向。从指南发布到平台申报受理时间不少于50天,并对受理确认后的平台申报情况进行公示。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或本部门申请单位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按要求统一集中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平台建设论证工作。论证工作采取专家综合评议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核实。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考核验收机制。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绩效考核。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主管部门、具备相应资格的相关单位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1年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平台及其依托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平台,以后以补助方式给予经费资助。具备创建省级平台条件的、作为重点扶持的科技创新平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平台和牵头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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