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印发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6年12月27日

近日,我市印发《驻马店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方案》提出,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证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到2017年,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得到完善,生活待遇得到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得到提升;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继续教育机制得到完善;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学前3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方案》明确,提高学生资助水平,让贫困家庭子女能上学。对学前教育贫困家庭的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岁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的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对在本市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对考入市外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方案》提出,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6年至2020年共投入资金39.42亿元, 其中中央投资20.94亿元,省级投资8.274 亿元,市、县投资10.201 亿元,支持6个贫困县改善办学条件。对于幼儿园建设,2016年至2019年投入资金6.4亿元,包括中央投资1.34亿元,省级投资0.1638亿元,市、县投资4.9011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03所,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二期和三期)。对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6年至2020年投入资金31.2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8.19亿元,省级投资8.11亿元,市、县投资4.95亿元,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于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016年至2020年,全市规划投入资金1.7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1亿元、县级资金0.35亿元),新建校舍面积11.49万平方米。推进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教育云服务平台和教育专网,向贫困地区推送优质教育资源。

《方案》明确,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教师不少于1200名,鼓励符合条件的当地学生报考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2019年,县域内本土特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特岗教师存量的三分之二。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每年安排10名农村教育硕士生到贫困县农村学校任教。从2016年起,每年为贫困地区定向免费培养全科教师50名,并实行“县来县去”的定向培养政策。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教师专项计划,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市中心城区及县城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初中、小学定点帮扶贫困村小学,安排应届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开展3个月至6个月的义务支教活动。每年选派306名教师进行对口交流支教,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加大“国培计划”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每年培训贫困地区乡村教师1万人次。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教师待遇平均水平,按相关规定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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