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市开始实施“两证整合”登记模式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6年11月08日

121起,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实施。

    113,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召开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两证整合”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后,对于新设立、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只需填写“一张表格”,面对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就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由原来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工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对于已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为此,市工商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精心筹备,周密部署,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加强同税务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和协作配合;升级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培训基层注册登记人员;加强改革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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