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6年10月19日

推进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 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

我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整合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应进必进”和“成熟一个进入一个”的原则,逐步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平台进行交易。

统一管理体制。我市统一组织机构,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规范制度规则,统一制度规则,开展规划清理。

健全运行机制。我市实行电子化交易。按照统一的流程、规则和办法,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逐步实现所有交易项目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报名投标、专家抽取、评标评审、现场监督、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保证金收退、资料归档等环节全过程电子化封闭运行。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化网络技术为支撑,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互认机制。强化服务功能。交易平台达到功能分区合理、设施配置先进,能满足各类项目同时进场交易的需要。简化交易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公开服务范围、内容、流程、时限以及收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和监督管理渠道,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场交易,原则上不收费或按规定收费。

完善监管体系。我市强化执法监督。市、县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投诉和争议。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腐败案件。转变监督方式。市、县行政监督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建设电子化行政监督系统。与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全市统一的电子化行政在线监督。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给予奖励,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加强对专家的动态监管,实行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通过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手段,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处理公共交易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公共交易服务机构及人员诚信机制。

整合共享资源。我市实行目录管理。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利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贷款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以及其他涉及国家投资、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相关事项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均应进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省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定统一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整合电子平台。根据国家电子平台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合分散的信息化资源,建立终端覆盖市、县的公共服务、电子交易、行政监督三大平台,与省级电子平台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设各县服务窗口,定期宣传、通报县级工作开展情况和业务运行情况,实现业务对接、资源共享。整合平台层级。整合建立包括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在内的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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