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6年10月10日

   930上午9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我市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发到了驻马店泰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陈键手中。这标志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全市正式开始实施。

     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办主任苏东岭介绍,“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实行的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记者了解到,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201811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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