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企改制后属地管理10月底前完成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6年07月26日

721日上午,全市国企改制后属地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等35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余学友在市委常委会上关于国企改制后属地管理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星在我市街道社区建设观摩推进会上对企业改制后属地管理工作要求和全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国企改制后属地管理的通知》和《工作方案》。

就如何做好我市国企改制后属地管理工作,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国有企业改制后实行属地管理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国企改制后续配套政策,全面彻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遗留问题,持续巩固国企改革成果,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积极行动,主动工作,大胆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做好国企改制后属地管理工作。二要明确工作重点。改制国企原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已经改制国企职工的基本信息核实清楚,做到底子准、交得清,不出现遗留问题。把国企改制后职工的劳动关系、党团关系、工会会员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和信访稳定以及家属院管理等工作一并交与属地政府管理。接收部门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三要夯实工作责任。原企业主管部门是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原企业经营主场地所属辖区,向属地政府进行移交。属地政府要提前介入,谋划管理措施和服务工作思路,成立组织、广泛宣传、制订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移交没有空档。各街道、社区要以此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属地管理工作与我市街道社区创文创卫工作结合起来,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做好接收管理工作。四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企改制后职工属地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原企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要认真核查,做到不漏交、不漏接。要切实确保属地管理后所有人员能享受到和辖区居民一样的待遇,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五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个工作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形成配合默契、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绝不允许为了本地、本部门的利益而影响属地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根据此次会议安排,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后实行属地管理工作将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