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6年06月27日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624,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6年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时要查看食品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清洗果蔬类食品,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清洗时应采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和残留农药。加工食品时,要保持刀具、案板、餐具清洁卫生,加工、处理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从冰箱中取出冷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食用凉拌菜可适量加入生蒜杀菌。存放食品时,剩饭、剩菜要在冰箱里冷藏保存,最好用保鲜膜包好;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此外,消费者网上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品质量,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海产品、冷饮、糕点等高风险食品。老人、儿童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尤其应注意饮食卫生,适度食用冷饮,切忌暴饮暴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停止食用可疑食物,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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