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来源:驻马店日报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5年11月26日

我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落实“六加一”措施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从本月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综合治理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在此期间,我市将以全市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夏季消防检查未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和居民住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为重点,重点整治隐患问题久拖不改、未制订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不明确和整改措施及整改资金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按照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时整改销案,对未按时销案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责任。今年11月30日前,由各级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技术服务组,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完善整改方案,提供技术帮扶。同时,还将对夏季消防检查中未彻底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限期整改消除,未按期整改的,依法查处,并对居民住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进行专项治理。

我市将重点排查社会福利机构、公众聚集场所、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 沿街门店。其中,在排查“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属地政府按照要求,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无条件改造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必须挂牌督办,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实施综合治理。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依法责令关闭,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今年12月15日前,各级公安、安监、工信、商务、规划、住建、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将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对涉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级安监、质监、交通、工信等部门还将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推行“微型消防站”3分钟到场灭火

我市还将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各县区街道办事处将依托治安巡防队,社会单位依托已有义务消防组织或防消联勤队,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的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按照要求,今年12月底前,50%的县区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全部建成。

2015年12月30日前,全市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处置力量3分钟内到场扑救。

我市还将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撑,在平安建设综合信息平台设置消防管理窗口,对网格管理员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按照城乡网格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分类交办、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结果反馈等要求。

年底将完成9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

在完善基层消防组织方面,今年12月底,城市建成区所有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驿城区蚁蜂镇,西平县权寨镇、出山镇,上蔡县黄埠镇、朱里镇,平舆县射桥镇、西洋店镇,正阳县真阳镇,确山县竹沟镇、留庄镇,泌阳县官庄镇,汝南县老君庙镇,遂平县阳丰镇、嵖岈山镇14个全国重点镇,将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

在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方面,2015年底,将完成驿城区蚁峰镇、西平县权寨镇、上蔡县朱里镇、平舆县射桥镇、确山县竹沟镇等6个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汝南县梁祝镇、正阳县汝南埠镇、泌阳县王店镇3个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并将其纳入公安消防部队调度指挥体系。

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不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依托治安巡防队,建成有人员、有装备、有站舍、有经费的志愿消防队,配备不少于8名消防员、1辆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或设有灭火装置的电动巡逻车、1辆消防摩托车。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要建成有4名以上志愿人员和有手抬式机动泵、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基本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年底建队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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