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片区综合开发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驻马店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5年10月20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

中心城区城市功能片区综合开发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片区综合开发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片区综合开发暨

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了职教园区、商务中心区、石武客专大临用地、北部新区、小清河文化休闲商住区、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铜山大道沿线综合开发等七个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和文明大道南段、富强路、淮河大道、前进大道、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原大道、第二水源地、体育中心、纬十路、创业大道及高速引线北移等十个城建重点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线,以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突出特色、优化功能”和“统一部署、集中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等资源综合效益,最大限度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产业支撑有力、山水园林宜居、历史文化厚重、城市风貌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工作机制

城市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片实施”的领导指挥体制。市成立中心城区片区开发项目综合协调指挥部,下设若干个项目开发建设指挥部,各项目开发建设指挥部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立项报批、规划修编、征地拆迁、群众安置、工程建设、财务决算等工作。各指挥部成员具体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本单位的相关事宜,履行所在单位的职责。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市级领导分包责任制,相关责任单位在分包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将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如下: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负责项目的立项批准工作。

2.负责与项目有关的上级资金的申请工作。

3.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市城乡规划局

1.负责确定项目建设的准确区域,提供项目区域各类用地规划指标,为土地征收、补偿和项目实施提供先期条件。

2.负责编制项目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项目建设规划条件。

3.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批准手续。

4.负责工程实施阶段道路红线、绿线及河道蓝线的放线工作。

5.负责安置用地的选定。

6.对约定区域的土地使用进行控制。

7.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市国土资源局

1.完成项目区域内建设用地的报批及办证工作。

2.负责按照规划要求,做好项目区域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勘界工作,并确定土地性质。

3.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辖区政府(管委会)完成项目区域内集体土地的征收及地面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工作。

4.负责开发计划中约定的土地指标的报批,确保建设用地和土地供应需求,并对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按计划及时收储。

5.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市财政局

1.负责整个项目区域地上附属物拆迁和土地征收的资金审核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及拨付工作。

3.参与项目区域内土地征收和地面附属物补偿等具体工作。

4.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的审定以及工程竣工后对投资商进行结算。

5.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场签证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落实项目的园林景观、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工作。

2.负责按法定程序对项目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监理单位的选定工作。

3.负责项目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

4.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辖区政府完成项目区域内国有土地征收和地面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

5.负责项目区域内园林景观、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六)市环保局

1.负责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报批手续。

2.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七)市水利局

1.负责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落实项目区域内的河道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负责向上级申请河道治理资金筹措工作。

3.负责河道治理的施工组织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八)驿城区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1.作为项目区域内国有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的主体单位,统筹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编制拆迁、安置及资金使用计划。完成项目区域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工作。

2.负责项目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款和所有土地地面附属物拆迁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

3.负责动迁村民安置房的开发建设及分配工作。

4.负责做好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

5.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九)市监察局

1.负责监督项目实施的整个运作过程。

2.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督,参与拆迁补偿和土地丈量工作。

3.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及工作作风予以监督。

4.按照指挥部要求负责指挥部组成人员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进度安排

1.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组建工作。

2.市规划局要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各片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要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办理工作。

4.片区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拆迁征地工作。

5.辖区政府(管委会)在2013年3月底前启动安置区建设。

6.市水利部门要尽快做好练江河治理项目前期设计及相关手续办理,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河道治理工程。

7.各项目必须在2013年2月底前按项目建设计划首先启动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片区整体开发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有效抓手,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现实需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抓好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掀起推进城市片区综合开发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的高潮。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心城区片区整体开发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项目开发建设指挥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指挥长和分包领导是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驿城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要全力配合、服从指挥,承担好各自职责,落实好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抽调专人参与到片区项目建设中来,专职专责,推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城建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与市直其他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优化环境,加快推进。针对项目建设中的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施工环境协调等重点工作,各有关单位切实要加强研究,创新工作举措,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驿城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做好风险评估,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既要加快推进,又要保持大局稳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实施片区开发暨城建重点项目的重要意义宣传到位,把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格督查,跟踪问效。市“两办”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针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定期通报各项目进展情况,搞好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各项目推进情况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强化奖惩,对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大、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项目进度不快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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