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9-00107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27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2019〕10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驻马店市(2019—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控制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20日
驻马店市(2019—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控制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7号)、《省节减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节减办〔2019〕1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煤炭消费减量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制定本控制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统筹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着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直接削减煤炭实物量;着力压减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遏制能耗快速回升势头;着力推进清洁替代和改造工程,提升非煤能源占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压实各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
(二)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市(含新蔡县)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7%左右,控制在679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控制目标为362万吨、统调公用燃煤机组控制目标为317万吨)。
(三)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把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十三五”后两年以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耗为主,重点压减化工、建材、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低效、过剩产能。同时,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扩大外电入驻规模,降低市内煤电比重。
——点面结合,精准施策。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企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整治燃煤锅炉,深化节能改造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压实县区政府责任,合力推动减煤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将煤炭消费量作为用能权确权重要指标,通过市场化手段倒逼企业提效降耗。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
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标准,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煤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县区,实行耗煤项目限批。
(二)持续推进电力行业节能降耗
对标国内先进值,全面开展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标杆引领行动,进一步降低度电煤耗和线损率,提升煤电机组效能,到2020年,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加大督导检查,严格控制电力用煤质量,提高燃煤机组锅炉入炉热值,严格执行燃煤发热量、灰分、硫分标准。削减电力行业低效产能,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加快关停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超期服役机组以及煤耗、环保、安全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机组。扩大外电入驻规模,加快推进青电入驻通道建设,构建全市多通道、多方向输电格局。
(三)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
制定化工、建材、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行动方案,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引导企业提标改造,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一批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降低高耗能行业能源和煤炭消费量。
1.削减化工行业用煤。引导化工企业调整用能结构,使用焦炭替代原煤,促进绿色发展,节能增效。加大对化工行业能效对标检查,加快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有序退出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产能。
2.合理安排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化工、建材、造纸等高耗煤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对上一年度煤炭总量控制目标未完成目标进度要求的企业,以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区为单位,加大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错峰生产力度,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未按期完成排污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将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3.积极推进燃煤设施整治。到2020年,对全市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基本淘汰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面排查工业炉窑,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大力实施工业窑炉综合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工业窑炉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严防死灰复燃。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认真排查全市非电行业未经批准的自备电厂实施关停或拆除,减少煤炭消耗。
(四)提高商品煤质量
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煤炭生产、加工、储运、购销、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在储运过程中,承运企业要实行“分质装车、分质堆存”,封闭运输和储存,不得降低煤炭质量。燃煤发电企业入炉煤发热量力争达到5000大卡/千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及煤炭管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依法对煤炭质量进行监管。
(五)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结合清洁供暖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热电联产、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促进风电项目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新型工业、高技术企业利用天然气。加快推进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提升供热保障能力。
(六)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
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提高水泥等行业差别化电价标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按照相关政策扩大差别化电价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煤炭目标责任逐级落实,精准分解到具体企业,严格按照市定指标逐年减量。未完成目标的县区和企业要深入剖析原因,科学制定控制措施,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各县区及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减量控制措施于2019年4月底前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健全预警机制。建立煤炭消费总量目标预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燃煤消费的统计和监管力度,加大统计数据审核,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对各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定期发布各县、区煤炭消费总量目标“晴雨表”,督促各县、区制定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煤炭削减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十三五”后两年各县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指标以本控制计划为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对措施有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进度滞后、落实措施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引导能源消费单位特别是煤炭消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
附件:1.驻马店市(2019—2020年)各县区规上工业煤炭
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2.驻马店市重点耗煤企业(2019—2020年)煤炭消费
总量控制目标
3.煤炭消费减量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1
驻马店市(2019—2020年)各县区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指标 县区 | 2019年度规上工业煤炭消费 控制目标(万吨以内) | 2020年度规上工业煤炭消费 控制目标(万吨以内) |
驿城区 | … | … |
经济开发区 | 170.45 | 172.4 |
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 | 354.45 | 350.6 |
遂平县 | 22.92 | 22.4 |
西平县 | 3.85 | 3.67 |
上蔡县 | 0.09 | 0.08 |
汝南县 | 0.72 | 0.62 |
平舆县 | … | … |
正阳县 | 13.59 | 13.15 |
确山县 | 44.12 | 43.74 |
泌阳县 | … | … |
新蔡县 | 0.81 | 0.75 |
全市 | 611 | 607 |
附件2
驻马店市重点耗煤企业(2019—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企 业 名 称 | 2019年度煤炭控制 目标(万吨) | 2020年度煤炭控制 目标(万吨) | |
非 电 行 业 | 昊华骏化 | 209.5 | 203.5 |
白云纸业 | 22.62 | 22.20 | |
华豫恒通 | 13.59 | 13.15 | |
同力水泥 | 43.98 | 43.60 | |
鲁洲生物 | 3.75 | 3.65 | |
统调燃煤机组 | 国电热电 | 170.45 | 172.4 |
华润古城 | 143.55 | 144.6 |
附件3
煤炭消费减量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序 号 | 主要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 | 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 |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2 | 持续推进电力行业节能降耗 | 落实煤电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统筹全市电力消费和电煤消耗 |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华润电力古城、国电热电 |
3 | 提升煤电机组效能 | 市发展改革委,华润电力古城、国电热电 | |
4 | 扩大外电入驻规模 | 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 | |
5 | 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 | 制定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行动方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
6 | 削减化工行业产能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7 | 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8 | 合理安排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 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9 | 开展燃煤设施整治 | 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 |
10 | 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11 | 提高商品煤质量 | 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12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13 | 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
14 | 落实工作责任 | 制定区域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 | 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
15 | 创新市场化机制 | 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 市发展改革委 |
16 | 健全煤炭消费监测预警机制 | 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
17 | 定期发布各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晴雨表” |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 |
18 | 强化督导考核 |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 |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19 | 组织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督导检查 |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