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牌匾

来源:驻马店 作者:驻郑办 发表日期:2017年07月31日

727日下午,全国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山东省威海市举行。会上,驻马店市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牌匾。同时,全国有69个城市同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授牌。市政府副市长冯玉梅代表驻马店市委、市政府登台接过了“国家卫生城市”牌匾,这标志着我市正式迈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国家卫生城市”是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2005年,我市开始创建省级卫生城市,2007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创卫,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45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驻马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三年规划(2015~2017年)》的通知,提出了2017年底前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四大班子中的14位厅级领导任副指挥长的创卫指挥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创卫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获得是国家对我市创卫工作的充分肯定,是我市收获的又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目前,在全市上下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获得必将对我市全面推进创文工作起到巨大的鼓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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